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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社会

 

 
n 水质分析
沧州水环境监测中心简介
     

一、组织机构与管理

沧州水文局水质监测工作初始于七十年代末期,分析室承担本地区的河流及地下水质样品分析,当时只分析常规水化学项目及泥沙颗粒分析。八十年代初,逐步开展了对主要污染项目的监测,经过不断的发展、完善,目前可承担70多项目的检测,在重点保护河段及水源地共布设了21处地表水及50处地下水监测站点。

沧州分中心是根据1995年水利厅冀水劳人字12号文件批准设立的,1995年4月份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,成为国家级计量认证合格单位,所出具数据具有法力效力。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设置了监测业务、质量保证及检测分析三个室。有关行政、党务、财务、人事等统一由沧州水文局管理。

沧州分中心有专人负责分析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,以及检测规范和国家标准的收集保管。整个质量检测和评价工作一直具有较高的独立性,从未受到外界和领导机构的不良影响和干扰,确保了质检机构的公正性。

二、人员组成

沧州分中心现有从事水环境监测管理和分析的人员14名,由河北省沧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的局长、付局长兼任分中心的主任、付主任。其中高级工程师6名,工程师1名,助理工程师4名,高级工2名,中级工2名。近几年,随着水资源保护工作的不断加强,我们注重了引进了学历较高的专业人才。另外,还通过函授等自学形式,提高全体分析人员的素质和水平。

三、质量方针

本中心在检测工作中坚持"质量第一"的方针,并建立了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,有效地控制了影响检测质量的诸因素,从而保证每一项检测工作准确无误,真实可靠,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检测服务。

本中心进行检测工作的准则是"科学、准确、公正"。

科学:按照国内外有关技术标准、要求进行试验检测。

准确:从检测能力、环境保证、规章制度及严格的组织管理上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、可靠。

公正: 遵守国家法令、法规和有关政策,对所有用户提供相同的服务质量, 不参与相应产品的开发、销售等商业性活动。